第三十二章 断子绝孙脚(1 / 2)

这世上的美女,犹如鲜花一样分为好多种类。

阿卡拉的那位天仙公主温妮,属于最让世人惊艳的那一种。第一眼看到她就惊为天人,犹如遭了雷击,只想一头跪在她的脚下,顶礼膜拜。

而现在我面前的这位熊姑娘,属于另一种。初看虽然也令人十分惊艳,但并不至于使人立马喘不上气来。只有相处日久,才能体会到她如茫茫雪原中的腊梅一样,暗香扑鼻,后劲十足。

此刻,她就站在那里,用冰冷而怪异的眼神望着我与赛虎亲热。微启小口,轻轻问了一句:“你们俩以前认识?”

我顿时无言以对。什么叫我们俩?他是狗,我是人,这能一样吗?

我连忙客气的拱手施礼道:“敢问姑娘是哪位?为何出现在这里?”

熊姑娘忍不住撇嘴道:“你这一点儿倒和我老爹挺像,喝多了就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了,清醒之前六亲不认。

他现在还倒在那儿呼呼大睡呢,你已经醒了,这点比他强。

我们昨日已经匆匆见过一面了,凤凰岭的寨主是我老爹,本姑娘是赛虎真正的主人。”

说着她转过头去,轻轻呼唤了一声赛虎的名字。

听到呼唤,我这个刚刚相认的前世兄弟,便毫不留情、义无反顾地抛下我,转身跑回到了她的脚边,摇尾乞怜。

重色轻友,我立马对这个刚刚相认的四条腿的前世兄弟,心里很快做出了一个负面评价。咋就和我一个德行呢?难怪我们会如此投缘,能够成为好兄弟。

熊姑娘又抬头望着我说道:“听说你姓高,叫什么名字?”

我一边很认真地打量着她漂亮脸蛋上那两个浅浅的酒窝,一边呲着牙笑道:“我是姓高,名字有点长,好几十个字呢,怕你记不住,简单点,你以后就叫我高人吧。”

熊姑娘毫不客气地直接冲我翻了翻白眼,一脸的鄙夷。

她再次开口,这次连我的姓氏也直接省略了,张口说道:“小贼,昨天你在比武场上不是很嚣张吗?这会儿既然醒了,也没什么事儿,不如陪着本姑娘去后山转转,我有话对你说。”

我故作腼腆地笑道:“有什么话不能在这里说?非要找个僻静的地方?也行啊,我也正想看看这山上的风景,就不辞劳苦陪着姑娘出去转转。”

熊姑娘板起脸来,不再理我了,兀自转身走了出去。

随着她板起脸来,唇边那两个浅浅的迷人酒窝也消失不见了,让我觉得若有所失。

出门前赛虎扭头看了我一眼,仿佛是在用眼神告诉我:傻兄弟,收着点儿吧。她以后就是我们俩共同的主人,想办法逗她开心就好了。

真把她惹恼了,别说吃肉,以后恐怕连骨头也没得啃了。你毕竟是新来的,我都跟她多少年了,这个女主人非常有个性,时候长了你就明白了。

还傻愣着做什么?快点跟上来呀!反应迟钝,腿脚慢点,一会儿她踢你,我可不管。

屋外阳光明媚,空气清新。山上绿树成荫,风景如画。

这感觉这可比窝在军营里强多了,特别是没有仗打的无聊时光,我还不得不面对义父那个小老头的黑脸。

我一边亦步亦趋的跟在熊大小姐的身后,一边偷偷的欣赏着她美妙的身材,在心中暗暗为他点赞。

我那个前世的好兄弟很够意思,明知我抢占了它的位置,却没有像当初对待那位白面书生李霄鹏那样,呲着牙狂吠,表达强烈不满。而是很宽容的自己跑到前面去了,丝毫也不担心我对它的女主人图谋不轨。

这个丫头身材高挑,腰肢纤细,两条大长腿分外迷人。要说最大的缺点,就是对我的态度十分冷淡,眼神里时常流露出嫌弃、鄙夷,丝毫没有仰慕和崇拜的样子。慢慢来吧,好感是需要逐渐培养的。

人与人之间,第一印象虽然很重要,但往往也会出现偏差,而且这些都是可以改变的。所以才会有那句话: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。

熊姑娘看上去行色匆匆,好像有什么急事儿一样。或者她平时走路就是如此风风火火。一路之上她头也不回,懒得搭理我,好像我这个大活人根本不存在一样。

这与昨晚土匪们对我的过分热情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,让我难免心生郁闷。

走在前面的熊姑娘忽然停下了脚步,扭头向四周看了一眼。轻声说了一句:“就在这里吧。”

我随着她的目光,也忍不住向四周扫视了一圈。山风习习,浓绿茂密的树叶随风起舞。这里是一片很宽敞的平地。

熊姑娘猛地转回身来,目光冷冷的盯着我说道:“小贼,你昨日狂妄无理,欺我山寨无人,我早就看不惯你了。

我爹的刀马功夫我知道,我怀疑他是故意让着你。

今天找你来,就是想让你尝尝本姑娘的拳头,我可丝毫不会让着你。这里四外无人,一会儿打疼了你,也方便你可以放声大哭。”

她的这番